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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章(第1页)

然后安德抱着兔子炫耀了一整天。

布鲁斯烦不胜烦。

安德会抓住每一个用来骚扰他的空隙抱着兔子闯进他视线里,把被洗过香喷喷蓬松松的露米娜举到他面前,像炫耀自己的孩子那样炫耀这只小兔子。

露米娜会定点上厕所了,露米娜今天吃了两倍的干草,露米娜学会握手了(不知道他教一只兔子握手是要干什么)。体型已经和成兔相当的露米娜对安德的一惊一乍适应良好,不管安德叫的多响她都能旁若无人的嚼嚼嚼。

……不是说兔子胆小吗。

他这么玩真的没问题吗。

安德高兴的就像一个三岁的小朋友,带着小毛团子在韦恩庄园里跑上跑下追着布鲁斯烦。

他倒是没敢骚扰阿尔弗雷德。

“你到底在兴奋什么?”

布鲁斯还是忍不住了。

“兔子!活着的兔子!你看她的名字是我起的,我可以给她吃的,给她窝,我可以保护她,一直保护很久很久!我的露米娜!”

安德把脸颊贴在露米娜毛发柔软的肚子上:“我从很小的时候就想要一个小宠物,可是我一直都没想好我要什么,拖到十八岁还没有去宠物店。”

一个生命的体温毛茸茸的贴在脸上,安德能闻到青草的香味,从毛发的深处融融的蒸发出来。

生命的气息。

布鲁斯没有说话,叹了口气。

“不要来烦我啊啊啊啊啊啊——”

“我不烦你烦谁?难道去找阿尔弗雷德啊?”安德笑了,把露米娜顶到头上,“那还是算了,任何一个潘尼沃斯都不会容忍带毛的生物进厨房的。”

“而我要学、习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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